根据《2017年池州市检察院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司法雇员公告》,经报名、考试、体检、考察等程序,杨飞飞同志符合应聘岗位条件,拟聘用为池州市检察院司法雇员,现予以公示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情况,请于2017年12月15日前向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反映。
监督电话:0566-2045639
序号
报考单位
报考岗位
考生姓名
性别
出生年月
学历
1
市检察院
书记员(1501011)
杨飞飞
女
1993.12
本科
池州市人民检察院
2017年12月13日